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当阳市草埠湖镇“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当阳市裕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青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当阳市草埠湖镇“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位于当阳市草埠湖镇,涉及邵冲村、马窑村、楚湖村、南湖村、台渡村、郑湖村等6个行政村
2.3、项目建设规模:
对草埠湖镇约28850.19亩国有农用地进行小田改大田及农田提质升级改造。具体包括:农田基础设施提升、灌溉与排水工程、农业面源整治以及农田附属工程。
2.4、工期:73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16620.00万元
2.6、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材料所列全部内容。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检查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彩色复印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彩色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彩色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查询网络截图、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彩色复印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补充说明:(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承诺在本项目开工前全部按要求到岗履职。(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4年09月~2025年02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彩色复印件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彩色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宜昌青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玉阳街道环城东路东群小区B栋五楼)
4.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宜昌青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玉阳街道环城东路东群小区B栋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4、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6.2、递交地点:宜昌青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玉阳街道环城东路东群小区B栋五楼)。
七、开标会
7.1、时间: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宜昌青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玉阳街道环城东路东群小区B栋五楼)
7.3、招标代表参会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7.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发布媒体:当阳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dygtjt.com),2025年02月13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02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裕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子龙路1号
联系人:李绪臣
电 话:13419520233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青城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街道环城东路东群小区B栋五楼
联系人:叶青
电 话:17386691922